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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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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下一个假期又要来了!

有不少小伙伴关心

刚休完一个超长待机的假期

今年清明假期还照常放假吗?

会不会取消?

答案来了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通知

2020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 

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聚集,按照市民政部门相关要求暂停现场祭扫,开展网上祭扫、集体代祭、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度过一个文明、平安、健康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9日

感觉复工才没多久

怎么那么快又要放假了

不过,清明放假

有人仍要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凡在清明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两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这样计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清明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清明当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

2020清明节放假哪天三倍工资?

4月4日(三倍工资)

4月5日(二倍工资)

4月6日(二倍工资)

除了清明节

接下来还有

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

按照此前国务院公布的2020年放假安排

劳动节今年放5天

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

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中秋节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今年清明假期尚在疫情防控期间

还请大家合力安排假期生活

减少外出,不聚餐不聚会

出门时一定要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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