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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禁食狗肉 都要管好自家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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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种被列入目录,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将狗列入畜禽管理。这被普遍解读为“拟禁食狗肉”。

不出意外,围绕着该不该禁食狗肉,网络又是一番热议之声,而前几天已经有一轮争议了。3月31日,深圳市通过了被称为“最严禁野令”的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其中规定,深圳禁食猫狗。深圳成为中国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城市。网络上也是支持、反对、吃瓜等各种论调都有。有些人呼吁在全国推广,有些人表示不能搞一刀切,有的说不妨等等深圳的实施效果再看。现在全国范围的征求意见稿来了,争议声就更大了。特别是之前对深圳狗肉食客深表同情的人,也感到了“危机”。

该不该吃狗肉,狗是不是伴侣动物的争论,近些年成了绕不过的热点话题。主张狗是伴侣动物,反对吃狗肉的人士,声势越来越大,但因为他们中有些人的过激做法,比如,高速路上不顾危险围堵运狗车辆、打砸狗肉店等行为,让很多本来中立的人也看不过去了,对立面不减反增,话题越来越热。不过,在不断的争论中,也形成了一些共识。不管是吃不吃狗肉,反对虐杀狗,反对偷盗宠物狗,反对毒杀狗的人士越来越多,支持合法养殖肉狗加工食用的声音也多起来。鉴于猫狗是许多人畜共患病如狂犬病、旋毛虫病的传播者,呼吁完善检疫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可见,有争论不可怕,关键是能在争论中达成共识,而不是各说各话,加大撕裂。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就欢迎理性的探讨,少些情绪化的互相指责,多提建设性的意见,从而被采纳,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而且最终是否禁食狗肉,舆论还需达成一个最大共识,那就是养狗之人必须善尽义务和责任,管好自家的狗。须知,狗即便是伴侣动物,那也是养狗者的伴侣动物,对他人可不是。所以,养狗者必须依法养狗,定期打疫苗,做到不扰民,遛狗拴绳,不随地大小便,不纵狗伤人,不遗弃狗,不放任狗成为流浪狗,等等。否则,轻者受到邻里道德谴责,重者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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