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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津南区网络安全小课堂第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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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发布他人的照片,算侵权吗?转发视频、制作表情包,还需要先征得他人同意吗?利用科技手段,制作“换脸”视频,是否侵犯了肖像权?现实生活中的你是否对上网分享生活照片、使用社交软件感到一丝担忧?现在,法律对这些新问题有了明确的回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肖像、声音,不仅侵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0年《民法典》的出台,把肖像权纳入人格权篇独立成章,扩大了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加强了对每个人“脸面”的保护力度,适应了大数据时代、智能社会对肖像保护的需要。

今天小课堂的重点内容就让网安侠就给大家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同时,网安侠提醒大家:快乐的假期就要来了,聚会少不了“咔嚓咔嚓”!~ 拍照勿随意,发圈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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