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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热易“上头” 警惕“路怒”伤人害己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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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即将来临,炎热的天气难免引发情绪波动,驾驶人如不能控制好自身情绪,极易出现“路怒”行为,严重时还会引起违法犯罪。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夏日出行应注意情绪调节,心平气和地驾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近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因“路怒”开斗气车、继而毁坏他人财物的案件。申某某是一名“老司机”,常年跑运输。案发当晚,申某某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遭遇旁边一辆货车超车,该货车车尾剐到了他的车辆右侧后视镜,但对方没有停车、道歉。申某某认为对方在故意挑衅,心生愤怒,决定“讨个说法”。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路上车辆较多,申某某驾驶货车来回变道阻挡对方车辆,最近时两车距离只有不到10厘米,最终申某某将对方车辆别停。下车后,他对被害人进行语言攻击,对方始终没有下车。申某某回到车上后,对方往前挪车时,再次剐蹭到申某某车辆的左侧后视镜。对方虽然立即停车,申某某依然认为,这是对他的再次挑衅,一气之下加速撞向被害人车辆。这场“斗气车”以一起交通事故结束,被害人报警。经鉴定,车辆损失价格为12919.72元。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申某某提起公诉。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夏季人们出行增多,天气炎热也容易引发情绪烦躁,诱发“路怒”行为,出行时应控制好自身情绪,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勿开“斗气车”。如果遇到别人挑衅,更需要保持理智、清醒、克制,千万不要“以怒制怒”。否则,一旦纠纷升级,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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