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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推出“1+5+N”人才新政 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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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港保税区聚焦构建“4+2+3”现代工业产业体系,率先推出“1+5+N”一揽子人才新政,释放出强烈的人才需求信号,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中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的部署要求。

■ 人才新政从人才加速聚集、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平台、人才发展机制、人才安居乐业5大方面出台配套政策,从即日起开始试行一年

■ 对取得同行专家认可,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 对参与市级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并成功揭榜的人才及团队所在单位,按竞标或技术交易标的额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选拔一批长期在一线的科学技术专家,经认定后在两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4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和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经认定,对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40周岁以下青年英才给予每人10万元培养经费。对获得全国和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资助

■ 选拔、招引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高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团队落地,并给予最高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降低企业科研创新成本,让人才获得由政府“买单”的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服务

■ 在区企事业单位(滨海新区区管企事业单位除外)工作的滨城人才服务证持证人及持证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购买区内商品住房的,可按照规定享受购房支持

从5大方面出台配套政策 首批推出20项举措

新政以《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推动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纲,从人才加速聚集、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载体平台、人才发展机制、人才安居乐业5大方面出台配套政策,首批即推出人才引进、科研资助、技能提升、激励培育、金融服务等20项举措。人才新政从即日起开始试行一年,坚持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

给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最高1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在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方面,新政将加大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开展全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力度,对取得同行专家认可,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实施“揭榜挂帅”制度

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深入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方面,新政将鼓励人才参与“揭榜挂帅”,对参与市级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并成功揭榜的人才及团队所在单位,按竞标或技术交易标的额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0周岁以下青年英才

给予每人10万元培养经费

新政在加强对优秀科研工作者的资助力度方面,选拔一批长期在一线的科学技术专家,经认定后在两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4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和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经认定,对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40周岁以下青年英才给予每人10万元培养经费。对获得国家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分别按照1∶1和1∶0.5的比例匹配科研资助资金。对获得全国和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资助。

选拔招引高科技项目和团队

给予最高百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在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大赛引才平台作用方面,新政将围绕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需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选拔、招引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高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团队落地,并给予最高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助力保税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政府购买服务

降低企业科研创新成本

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方面,新政将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流通券、高企券、补助券等科技创新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降低企业科研创新成本,让人才获得由政府“买单”的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服务,为推动人才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鼓励优秀人才来区内安居就业

按照规定享受购房支持

在优化人才购房支持方面,新政将鼓励优秀人才来区内安居就业,在符合天津市购房政策的前提下,在区企事业单位(滨海新区区管企事业单位除外)工作的滨城人才服务证持证人及持证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购买区内商品住房的,可按照规定享受购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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