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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调解相结合 天津以法促调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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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天津市以案释法,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变为群众学法明理的过程。将调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切实做到以法促调。

在天津市红桥区,居民张永刚经营着一家杂货店。前段时间,杂货店旁边的一家饭店将污水外排,导致门前的污水井发生污水外溢,严重影响了杂货店的经营。

杂货店经营者 张永刚:当时是脚面深的脏水,脏水是从地沟雨水漏往外反的,相当味儿。

饭店经营者 张女士:这块没有下水,往那边走下水也是正常的,后来那块有点堵了。

因污水外溢的事儿,张永刚多次与饭店交涉却没能解决,双方找到了街道。

天津市红桥区和苑街道政法工作组组长 刘昊:我们政法工作组第一时间派出矛盾调解力量到现场,通过以案释法,让双方当事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同时我们还积极联系排水部门,为双方当事人解决好排水问题。

随着城市发展,由基础设施老化、噪声、圈占绿地等引发的社会治理新问题、新矛盾时有发生。天津市探索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街道层面统筹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成立政法工作组,将政法力量下沉到基层,边办案边普法,解决群众遇到的矛盾纠纷、法律问题。促进群众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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